關于勞務派遣公司能否開具5%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答案是:在滿足特定政策條件的前提下,勞務派遣公司可以選擇差額納稅,并可按5%的征收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政策依據
根據中國現行增值稅政策,特別是《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的規定,勞務派遣服務提供方(即勞務派遣公司)的增值稅處理方式有兩種選擇:
- 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適用稅率為6%)計算繳納增值稅,并可按規定開具稅率為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 差額計稅方法(特殊規定):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核心要點解析
1. 開具5%專票的前提:
- 必須選擇差額納稅方式:這是適用5%征收率的核心前提。
- 開票方式特殊:選擇差額納稅的勞務派遣公司,其發票開具方式有特別規定:
- 對于扣除部分(即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福利等),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 對于差額后的銷售額部分(即管理費/服務費部分),可以開具征收率為5%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 實際操作中,納稅人可以通過新系統中的“差額開票”功能開具發票,發票上會自動顯示“差額征稅”字樣,并注明扣除額。
2. 選擇差額計稅的注意事項:
- 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對于一項具體的勞務派遣服務業務,選擇了差額計稅方法后,在36個月內不得變更為一般計稅方法。
- 扣除憑證需合規: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福利、社保、公積金等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如銀行付款單據、社保繳納憑證等),作為差額扣除的依據。
- 并非強制,而是可選項: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業務情況(如成本結構、客戶需求等)選擇對自己更有利的計稅方式。如果進項稅額較多,選擇一般計稅(6%)可能更劃算;如果人工成本占比極高,進項票少,則選擇差額計稅(5%)通常能顯著降低稅負。
實務與建議
- 可以開具:勞務派遣公司在選擇差額納稅方式后,就差額部分(即其實際取得的服務費收入)有權向接受服務的用工單位開具征收率為5%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用工單位可以據此抵扣進項稅額。
- 不能全額開:不能按收取的全部價款開具5%的專票,因為支付給員工的費用部分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或視為代收代付)。
- 決策建議:勞務派遣公司在開展業務前,應結合具體合同條款(如價格是否含稅、客戶是否需要專票)、自身成本結構(人工成本占比)等因素,進行詳細的稅負測算,審慎選擇計稅方法,并在合同中明確相關稅務安排。務必確保財務核算清晰,扣除憑證完整合規,以應對稅務核查。
總而言之,勞務派遣服務開具5%征收率的專票是政策允許的,但必須嚴格遵循差額征稅的相關規定,并采用正確的開票流程。